中超版权费一年3亿有没有市场?吸引力到底如何?能够真正带给中超各个俱乐部多少实惠?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一些俱乐部的负责人,听他们阐述了对于中超转播权忽然提价的看法。
俱乐部有共识有分歧
中 超公司在做出这项决定之前,召集了各俱乐部的代表进行共同商议,让大家共同探讨未来该如何给中超转播定价。其中一位参与者告诉记者,在这次提价的过程中, 中超公司与各个俱乐部在有些方面完全达成了完全共识,而有些方面则存在一定意见分歧,但是基本大方向上没有太多意见出入,因此公告也就发布了。达成共识的 方面有:第一趁着市场行情看涨,根据市场需求提价;第二,提价并不是唯一目的,要注重宣传效果;第三,在销售对象选择上,要考虑与行业本身没有太大利益冲 突,但是又能够有各方协调调动能力的企业。而不同的意见就是,在项目销售方式上,有些俱乐部认为不应该采取揭牌筛选,而是应该竞拍。所谓揭牌就是订好价 格,从中揭开“面纱”选择一个最好的;而竞标大家都懂了,就是有资质的入围,现场拍卖,这样更容易叫上高价;另外一个不同意见就是销售年份上,有的俱乐部 认为中超发展日新月异,五年期限太长,三年其实更好。
参与中超转播权项目公告商讨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足球改革的大背景下,足协正将 竞争机制引入赛事电视转播市场。去年10月,国务院第46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写道: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除奥运会、 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外的其他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各电视台可直接购买或转让。今年3月16日,《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正式出台,其中也明确提出 ‘实现足球赛事电视转播权有序竞争’。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超公司与各俱乐部代表都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中超转播销售也要走一条竞争之路。”
而 在大的方向达成共识之后,大家普遍认为,目前足球市场处于上升阶段,有更多的企业带着各种目的参与到足球行业的经营当中来了,这些企业有的是出于政治需 要、有的是实体经济需要,而有些本身是传媒公司,刚刚起步发展需要掠夺资源,因此,将中超转播提价,在理论上和实际上都是具有可操作性的,5月份刚刚通过 竞买方式销售出去的中国之队转播权就开启了一个很好的先河,因此中超转播权也完全可以顺应目前市场潮流,同样通过竞买的方式找到一个合适的买家,提升整个 中超影响力的价值。
钱还不是最关心的
那么各个俱乐部最关心的是不是钱的问题呢?比如说转 播权的销售单价越高,就意味着分给各个俱乐部的收益就越多。“并不完全是这样,其实电视转播权真正能够分给我们的钱是多少?中超16家俱乐部,一年3个 亿,平均到每个队头上也没有太多,其实我们真正希望的是树立中超的正面形象,扩大整个赛事的影响力,树立良好形象,把蛋糕做起来,做大,然后水涨船高,把 整个足球市场环境经营好了才考虑赚钱。因此大家都提出要求,在销售对象上,一定要考虑到覆盖面的问题。”
比如说,曾经有建议,把3个亿分拆 给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媒体销售,看起来销售面更广,但是中超公司和各俱乐部有一个担心,万一每个不同类型的媒体或者其中个别类型的媒体拿到转播权后, 为了保证独家,不分拆或者在分拆做法上做不到把中超利益最大化,而是首先保证自己的利益,那么这样的话,即便卖到3亿,但是却达不到扩大整个品牌影响力的 目的。“中国媒体普遍有个排他性,假如只是卖给某个媒体,他们一旦买断,万一不愿意与别人共享,因为独家可能招广告对他们自身经营来说更受益,但是对于中 超宣传来说就不是好事。所以我们一致觉得,在寻找买家的方式上,最好是整体售卖,然后让一家不得不进行分拆,这样的企业最好既有操控接触各种媒体的能力, 又不会因为本身利益需求的局限性而浪费中超转播权的资源。”
以上是各个俱乐部与中超公司达成的共识方面,但是也有一些不太一致的观点,比如 在项目销售方式上,有的与会代表认为,如果采取现场竞拍的方式会更好,中超公司既然要改变转播权的销售模式,那么就不妨胆子更大一些,在竞拍的氛围下,可 能会叫上更高的价。但是中超公司还是觉得应该通过慎重审核资质更稳妥,就没有采纳这种建议。另外一个意见不同点是售卖年份长短,有的俱乐部认为三年其实更 合适,因为五年很长,里面会有更多不确定因素。但是中超公司方面怕时间短,而本身承担这种转播任务要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回收利益更难,总之,没有同意三年 一销售的建议,还是坚持了五年。
记者:贾岩峰
来源:劲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