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营销,别盯着知名度忘记美誉度

来源:湖北品牌网 时间:2015-05-11 访问人数:1343

  微信朋友圈、微博投票、微电影,这些流行文化的标志性产品,眼下都被商家经营成营销手段。

  “有新媒体的地方就有营销,互联网颠覆了时 尚品牌的营销规则,很多人都在琢磨如何用小投入撬动极大的关注与收益。”在近日东华大学举行的时尚品牌发展论坛中,业界人士对“微”字打头的微营销产品把 脉。东华大学教授顾庆良认为,商家沉迷于造话题的营销并不可取。同时,有学者指出,仅仅把社交朋友圈当做新品发布空间,也只是借用了“电商”的概念,过于 密集的广告投放会降低社交媒体的用户体验,打响的只是知名度,却无法带来美誉度。

  “广告”的痕迹越小,微营销越成功

  互 联网时代造就了这样一些品牌,几乎看不到它们的宣传海报,但它们却流行于年轻群体之中。“过去的营销广告以户外、平面和电视电台为主。现在网络微营销也成 为固定部分。”一位快时尚品牌市场总监算了一笔账,在时尚月刊上登一张彩色广告,需要十几万元,而让一位网络红人转发自己的产品,投入的成本只不过几千 元。依附网络话题的“软营销”,或者开通自媒体账号,投入还将更低。

  然而,微营销并不是将原来的广告内容堆到网络平台那么简单。学者指出, 互动、有话题感、激发分享欲望,才是社交化营销成功的要素,简单来说,“广告”的痕迹越不明显,微营销越成功。比如,某运动鞋在近年放弃传统广告,凭借微 电影营销突然蹿红。另一个被业内称道的案例,是某快餐品牌推出的“网络投票”。该品牌将一款经典产品与新品推上了“PK台”,通过网络投票决定谁去谁留。 有广告人分析,“一个品牌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经典产品,这个投票一来引起了人们对于新品的好奇,二来也获得了大量的用户数据。”

  制造“附加审美体验”,才能让顾客动心

  只把网络平台,尤其是网络社交平台当成普通的广告发布渠道,这样微营销只能令人生厌。

  业内人士表示,比如微信朋友圈广告,就是将利益附加在情感之上,导致这一做法备受争议。不过,眼下这样的广告却有增无减,一些社交平台推出的广告服务,按照推送到达的受众人次明码标价。这些广告十分生硬,并不能引起好评,因此接受程度与到达率并不能画上等号。

  还有不少商家在依附网络热门现象与红人上动脑筋。比如,国外某品牌包具就使出损招,购买竞争对手的产品,赠送给一位凭借“审丑”走红的网络红人。果然在这位红人大量秀出自己的街拍后,对手产品的销量大幅下降。

  有 学者分析,现代消费者对于品牌的归属感愈发重视。因此,不少人利用社交媒体制造“产品故事”,增加顾客“买”与“用”之外的附加审美体验。利用朋友圈做推 销,与其说是推广产品,不如说是推广一种生活方式。“打造时尚市场的新业态,应该按照新媒体的运作规律。比的不是谁的广告声音大,而是谁更会说话。”顾庆 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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