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份,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39148亿元,同比名义增长6.4%,增速比1-7月份回落0.5个百分点,继续低于全国投资增速1.4个百分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0.7%,与1-7月份持平。
从有关数据来看,今年民间投资运行状况好于去年,民间投资前几个月触底回升。但下半年以来,民间投资已经连续两个月回落。
“如果未来民间投资增速继续走弱,则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这是因为民间投资更能反映市场预期和信心。”有分析人士表示。
有专家指出,当前我国民间投资增长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障碍,例如,部分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尚未落实到位、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仍然存在,我国民间投资活力不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
为此,9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对民间投资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仍然存在,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还需要进一步打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做足“加减法”,从而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减法”,减什么?
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需要对症下药。无疑,繁杂而冗长的审批,成为了阻碍民间投资的一大因素。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持续推进。
但一些地方和领域,“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存在。
为此,《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同时,《意见》要求,坚决落实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
专家称,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打破“弹簧门”“玻璃门”,清除掉垄断行业的投资门槛,这将为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并将调动民间投资意愿。
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堂指出,运营成本较高,仍然是制约民营企业特别是创新比较低的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因素。
为此,如何做好企业经营成本的“减法”,将关系着民间投资动力的强与弱。
《意见》提出如下几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具体措施:
(一)、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监管。
(二)、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地方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
(三)、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用好用足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四)、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规范铁路港口收费,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五)、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严禁各种不规范收费和不合理的贷款附加条件。
有分析人士表示,在减税费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土地、融资等其他成本上升带来的影响。因此,建议政府全力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为企业减负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企业也需要不断创新,提升自身创造附加值的能力,多方发力降低企业综合成本。
“加法”,加什么?
有专家表示,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加法”,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就是把该做的做得更足、更好。
第一,政府提供的服务需要“加”,要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意见》要求,能够办理的,要尽快办理;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帮助民营企业尽快落实有关条件;依法依规确实不能办理的,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因地制宜明确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破解“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第二,政务诚信要“加”。有分析指出,民间投资增量不足,除去需求不旺、产能过剩、转型不明等因素外,最主要的是企业家信心不足,渴望制度保障。为此,《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向民营企业作出政策承诺要严格依法依规,并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要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协议或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
第三,要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当明确政策导向,提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具体要求,正确引导投资预期。
第四,政府发力“融资+”。针对融资难题,《意见》明确将为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例如,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对企业抽贷、压贷、断贷等融资难题;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各地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过桥转贷资金池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
对于民间投资及企业发展支持的“加”,《意见》提出两点,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
专家表示,企业的发展,除了依靠政策红利以外,最根本的还是靠创新来提升企业实力。
《意见》明确,我国将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在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时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我国还将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民间资本与农户建立股份合作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带动农户较多的市场主体加大支持力度。
专家认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四新经济”领域,民间资本表现很活跃,好项目、好企业“不差钱”。以农业为例,多元化农业将成为民间投资的“新蓝海”。
近两年,PPP模式成为地方财政的新宠。今年上半年PPP落地率显著提高。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PPP项目落地495个、投资额1.24万亿元,落地率达到71%。
《意见》明确,我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
我国还将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完善PPP项目价格和收费适时调整机制,通过适当延长合作期限、积极创新运营模式、充分挖掘项目商业价值等,建立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发改委将推动各地运用多种PPP运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多管齐下加大PPP项目推动力度,促进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专家称,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预计下半年PPP的发展速度有望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