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试点启动
什么是“投贷联动”?
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为更好解决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创新投贷联动等融资方式支持创新企业。2016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选择金融机构试点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2016年4月20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
开展投贷联动的重要意义
投贷联动作为一项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的金融制度改革和创新,通过探索建立符合我国科创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使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得到更好地对接和匹配。这既有利于提升银行业持续服务科创企业的金融供给能力,又有利于促进银行自身转型发展。
试点的目标和范围
【试点目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试点范围】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试点地区复核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对于中小微企业有三个条件:一是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二是纳入试点地方政府风险补偿范畴;三是通过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筛查认定。
第一批试点地区和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一、试点地区
(一)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二)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三)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四)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五)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二、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国家开发银行
(二)中国银行
(三)恒丰银行
(四)北京银行
(五)天津银行
(六)上海银行
(七)汉口银行
(八)西安银行
(九)上海华瑞银行
(十)浦发硅谷银行
以上机构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等全国性银行可根据其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在上述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浦发硅谷银行可在现有机构和业务范围内开展试点;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可在设有机构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
背景知识
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所需的金融服务是不同的,在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天使、风投、信贷、资本市场需要接力协作。而我国的金融体系银行独大,PE、VC机构此前发展不足,银行介入企业早期融资后,传统的信贷模式又不适合初创期的企业。此外,银行贷款关注的是偿债能力,借出去的钱是要收回的,因此适合已经盈利的、有稳定现金流的、商业模式相对成熟的企业。创投机构则不同,看重的是发展潜力,是与企业共担风险的。两类机构的合作也容易产生联动效率低、协调成本较高的问题。
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囿于该条规定,此前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多采取与创投机构合作的模式。在创投机构对企业已进行风险评估与投资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再跟进贷款,形成创投机构股权投资和银行贷款的联动。
【实践案例】硅谷银行与创投机构合作有成功的实践。目前美国50%有风投支持的科创企业都是硅谷银行的客户,2014年有风投支持并已经IPO的企业中有64%是硅谷银行的客户,同时硅谷银行有9成的贷款客户都已经是成长期的科创企业,而并非早期初创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特批,获得了目前国内银行业唯一人民币股权投资牌照——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国开金融直接投资的企业,有优先向国开行申请贷款的权利,此后企业每年按照出资向国开金融分红——此为“夹层融资”模式。商业银行也可通过境外子公司在国内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间接投资企业股权。2006年12月,中银国际发起成立我国第一支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随后建银国际、工银国际、农银国际等也借道产业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