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科创企业融资再次加码。继科技部、财政部印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之后,多地也正陆续出台更为宽松的扶持政策。2月1日起,《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对天使投资投资种子期的科创企业发生损失时,最高获得政府不超过60%的风险补偿。
根据沪版管理办法规定,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由专项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60%的风险补偿;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风险补偿。风险补偿的适用范围为2015年1月1日后投资于上海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这一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对此,上海财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院长助理马文杰副教授认为,沪版补偿办法实施的初衷是为了缓解风险投资基金在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时的风险,进而缓解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投资。但在期待《办法》取得良好效果的同时,监管层还需要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道德风险。
目前,国内多个地区已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所谓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就是各级政府探索设立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资金主要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当补助,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形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以前初创企业,融资基本主要靠银行贷款,这次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一旦实施,公司融资渠道将有很大改善。”上海某高校毕业不到一年,从事与3D打印相关的创业者小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坦言,虽然先前政府出台信贷补偿基金之后,银行向小微企业投贷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但是银行还是比较保守。
不过,在为新补偿办法普遍叫好的同时,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质疑企业投资由政府兜底,与市场背道而驰,并且拿着纳税人的钱去补风险投资,有失公允。对此,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认为,比起几百万元风险损失补偿,政府对整个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意义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