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改革重点锁定6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今年以来,税制改革在去年营改增、资源税等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向前推进。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事项,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管管理的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税收法定原则的确立,对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税收法治的影响长远,其意义将不断凸显出来。”刘剑文说。
消费税持续进行了“小步快跑”式的改革。1月12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将汽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2月1日,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5月10日,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几次消费税的调整,无不发挥了调节生产和消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充分运用税收的杠杆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今年以来,税收改革通过调节税率、实行税收优惠等多方面,作用于微观经济活动,维护经济平稳运行。
针对当前的消费形势,为满足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要求,国务院决定通过完善税收调节等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进出口环境,增加公民购买意愿较强的消费品进口,扩大国内消费。今年以来,不仅对海南岛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进行调整,将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等17种消费品纳入免税范围,还放宽香水、化妆品、手表等10种热销商品单次购物数量限制。从6月1日起,降低部分服装、鞋靴、护肤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14个税目,商品的关税平均降幅超过50%。
今年以来大力度的税收优惠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也相当“给力”。比如,继2014年10月增值税和营业税暂免征收的月销售额提高至3万元后,今年以来,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上调至20万元。在简政放权方面,继去年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由事先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后,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国家为小微企业累计减税就达到2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