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要求,依据《省长江办关于印发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湖北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鄂长江办〔2023〕1号)明确的整改措施,对原省经信委依据《工信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公告的《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5月29日
联系电话:027-87236538(传真)
附件: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优特钢项目产能置换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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