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暂无 时间:2023-03-07 15:50:23 访问人数:234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调研工作水平,促进优秀调研成果转化,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湖北经信答卷,经研究,拟进行2022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请武汉市经信局报送调研报告2-3篇,襄阳市、宜昌市经信局报送调研报告2篇,其他市州经信局、各处室报送调研报告1篇,各直属单位视情况可各报送1篇参评,每篇调研报告主要完成人员署名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调研报告应是本单位(处室)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调研报告。

(二)参评调研报告符合调研报告的体例、格式要求,一般应包括问题分析和政策措施建议等方面内容。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等其他文体不予参评。要求语言精练、结构清晰、表述完整,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参评调研报告应对本地区、本单位(处室)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开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评选过程中将对曾获上级领导批示、被采纳转化为领导决策、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报告酌情加分。

(四)参评调研报告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且无保密要求。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3月15日前向省经信厅综合处提交下列材料:

(一)调研报告电子版1份,不注明起草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版式按以下格式编排:大标题,方正大标宋简体;正文,三号仿宋;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字;三级标题,仿宋加黑。

(二)参评调研报告申报表扫描件电子版1份(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三)调研报告转化应用情况扫描件1份(含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本次活动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参评材料。

(二)审查。由省经信厅综合处负责审查,剔除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参评材料。

(三)评选。本次调研报告的评选工作由网评和专家考评两部分组成。

1.网评。省经信厅综合处在审查结束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材料在厅网站公布,并制定网评标准。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代表本处室对参评材料进行打分,打分结果送交综合处汇总。网评打分占最终评选得分的40%。

2.专家考评。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综合评选打分。专家考评打分占最终评选得分的60%。

综合处负责汇总参评材料的评选得分,并根据最终结果,按照分数高低确定优秀调研报告的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名单。其中,一等奖作品占参评材料总数的20%,二等奖作品占参评材料总数的30%,三等奖作品占参评材料总数的50%。

(四)公示。优秀调研报告公示名单将在省经信厅门户网站公示15天。公示期内,对拟获奖调研报告有异议的,可向省经信厅综合处反映。

(五)表彰。公示期满,报请厅领导审定,对获奖调研报告通报表彰、集结汇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升 孟可欣

联系电话:027-87236515   13871261789

电子邮箱:906457502@qq.com

附件:参评调研报告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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