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1-03-29 15:22:22 访问人数:533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号公告),加快印染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印染行业绿色发展,提高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水平,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2021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181号)要求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我省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印染企业的申报工作。
二、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企业必须同时全部满足《申请书》附表三(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各项条件方可申报规范公告。
三、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0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0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
四、各地经信局要严格按照《申请书》附表四(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就拟上报企业2020年以来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时请将函询情况附后)。
五、请各地经信局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415日前行文报省经信厅。申请材料电子版发电子邮箱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人:邓龙联系电话:027-87236857
箱:jxtbgs@hubei.gov.cn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7号消费品处

附件:1.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3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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