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电子技术专业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暂无 时间:2016-05-16 17:18:58 访问人数:3018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湖北省电子技术专业高评办将开展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具体事项见高评办通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关于2016年度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鄂电子高评办[2016]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改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试行办法》(鄂职改办〔2011〕10号)的文件精神,经报省职改办同意,现将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电子高评办”)负责。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鄂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拟申报湖北省2016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人员,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方式

测试主要采取答辩形式。申报人员结合本专业实际,提交能反映本人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一式五份,专家组将根据专业能力要求,并结合论文内容编制试题。答辩时专家根据本人的表现进行评分。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参加测试人员统一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交由单位盖章,由单位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本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审定,各市州职改办统一交至省电子高评办。

五、相关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5月31日,答辩时间在评审前另行通知。

六、测试结果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评审的必备条件,测试合格人员由省电子高评办统一印发证书。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4年度合格证书,本次评审仍然有效。

七、测试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标准,报名时一并交至省电子高评办。

八、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特1号信息科技大厦四楼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06室。

联系电话:88040596 联系人:王伟

望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时组织报名。

附件: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目录

2016年4月12日

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中小企业服务大楼3楼 邮编:430077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713号 鄂ICP备13003460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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