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来源:暂无 文号:暂无 时间:2016-03-21 访问人数:13024

 

一、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对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依法公平公正办理涉及本地、外地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案件,切实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更加注重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创业权益。加大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注重研究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等新变化,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助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依法保护企业和科技人员创新收益。
    三、更加注重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对非公有制企业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非公有制企业财物以及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
    四、更加注重惩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贷款审批等权力“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非公有制企业生产停顿、交易中断、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五、更加注重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产资金等问题为重点,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于滥用刑事侦查权,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扣押、冻结、查封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滥收保证金的,依法予以监督纠正。
    六、更加注重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及时受理申诉,对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破产清算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确有错误的,依法监督纠正。重点加强对涉及市场准入等问题的法律监督,促进破除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
    七、更加注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提高规范发展、抵御风险的能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八、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九、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
    十、更加注重与非公有制企业的沟通交流。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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