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科经)局、开发区经发(经服)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襄阳市委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实现倍增目标的意见》(襄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平稳、快速、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启动2021年第一批工业倍增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及依据
兑现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绿色制造项目投资补助、沿江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补助、完成“进规”任务奖励、创业创新载体创建奖励、新经济项目投资及房租补助、入驻特色园区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补助、工业倍增重大项目设备投资补助。
政策依据:《中共襄阳市委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实现倍增目标的意见》(襄发﹝2017﹞1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沿江化工企业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改搬转支持措施的通知》(襄政办发〔2018〕39号)和《襄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襄经信办〔2019〕47号)。
二、兑现工作程序
遵循《襄阳市工业倍增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经信局兑现工业倍增发展政策资金工作指南》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制定了各项政策具体兑现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工作启动、组织申报、要件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抽查复核、会商测算、政府审定、媒体公示、资金划拨等10项工作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经信(科经)局、开发区经发(经服)局、各企业按照各项政策具体兑现申报通知(见附件)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县(市、区)经信(科经)局、开发区经发(经服)局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政府网站、QQ、微信、现场发放等方式,把通知精神传达到当地企业,扩大知晓面,组织、指导企业申报。
(三)各企业请于6月25日前,向当地经信(科经、经发、经服)部门报送申报资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凡是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列入惠企政策申报黑名单,市经信局三年(不包括当年)内将不再受理该企业惠企政策资金兑现申请。
(四)各县(市、区)经信(科经)局、开发区经发(经服)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请于6月30日前分别报市经信局相关科室。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21年沿江化工企业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襄阳市新经济项目投资及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5.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特色产业园中小微型工业企业厂房租金补助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6.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企业成长壮大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7.关于做好2021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建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8.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倍增重大工业项目投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经信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