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为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0]11号),我局就减免中小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金、财政贴息、加快兑现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3项政策措施制定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1至附件3),现予发布。
附件1:减免中小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金 附件2:财政贴息 附件3:加快兑现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附件1:减免中小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金
附件2:财政贴息
附件3:加快兑现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