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来源:暂无 文号:暂无 时间:2018-09-05 访问人数:24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9月5日

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中小企业服务大楼3楼 邮编:430077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713号 鄂ICP备1300346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