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优势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分别奖励10万元,获得湖北名牌产品、湖北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鲁班奖”和省 “楚天杯”建筑优质工程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5万元;对评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