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根据《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武经信〔2014〕1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遴选2017-2019年度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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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热心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服务活动,受到企业好评;
(二)在我市注册和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注册资本一般要求30万以上;依法经营两年以上,运行机制良好;
(三)具备以下专业实力及服务能力:
1、财税服务类机构:拥有专职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或者税务师10名以上,曾服务过100家以上有财税服务需求的小微企业,其中专门从事代帐的机构要求曾服务过200家以上的小微企业;
2、法律服务类机构:拥有专职律师10名以上,曾服务过50家以上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小微企业;
3、电子商务类机构:曾服务过200家以上有电子商务服务需求的小微企业;
4、管理诊断类机构:曾服务50家以上管理诊断服务需求的小微企业;
5、信用评级类机构:应拥有一定经验的金融、会计、证券、投资、评估等专业知识的专业评估人员,并经人民银行备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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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证照复印件,有执业许可的,一并提交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三)从业人员职称证明、从业资格证以及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曾经服务过的客户证明材料;
(六)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能证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均须加盖服务机构公章,按顺序打印后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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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填写《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
(二)资格审查
市经信委对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的服务机构。
(三)专家评审
市经信委制定专家评审方案,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从市经信委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市经信委机关纪委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评审专家按照《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申报的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评审意见。
(四)研究决定
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对专家评审的结果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最终入围的签约服务机构,并在市经信委官方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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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及要求
服务机构于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冬冬
联系电话:85316916
附件: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申报表
下载地址:http://www.whec.gov.cn/Read.aspx?cid=10&aid=29810&winzoom=0.875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