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创响中国”形象标识征集开始啦!!!

来源:暂无 时间:2017-03-24 访问人数:2161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53号),

进一步推动双创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实效,

2017年“创响中国”系列活动将于今年3-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为进一步丰富“创响中国”品牌内涵,

由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牵头,

开展2017“创响中国”形象标识征集评审活动,

具体由“创响中国”活动办公室负责实施。


 

本次征集面向社会公众展开。

任何热爱创新创业事业、

有志于投身创新创业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的社会公众

均可参加作品创作。

1

情况介绍

在2016年“创响中国”巡回接力活动成功举办的基础上,2017“创响中国”将从全国双创活动周的前期预热活动提升为一个重要的双创工作品牌和常态化的工作载体,通过与各实施单位共同组织,全年按月度并按照“一地一月一主题”的原则,开展创响中国活动月系列活动,向基层输送政策、资金、成果、信息、人才等双创资源,服务双创主体,引导双创方向,提高双创实效,推动双创落地,推广双创典型,培育双创文化,与全国双创活动周相互呼应,将全国双创工作更好地推向深入,努力打造全国双创资源对接的通道、经验交流的平台、提质增效的抓手和媒体宣传的窗口,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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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标识征集范围

 

1.“创响中国”标识设计
 

内容:“创响中国”logo及标准色。

2.标识应用效果

内容:在以下衍生品中任选4种以上提供设计应用效果:展板、旗帜、名片、信封、信纸、工作卡、制服设计、ppt模板、路牌导引系统。

 


 

3

具体要求

1.logo设计应紧密结合“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的logo(见附件)。

2.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应用性强,充分体现双创的精神实质和文化内涵,与“创响中国”活动特点相一致,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性,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延伸、延展性良好,具有开发潜力。

3.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需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设计理念说明、作者简介和联系方式。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

4.按公告附件格式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提交。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提交的相关文件如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4

征集时间

 

2017年 3月 20 日至2017年 4月5日

 


 

5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将选出4件入围作品,设入选奖1名,入围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入选奖作品奖金10000元(含税),入围奖作品奖金3000元(含税)。评选结果在中国双创在线网站公布。

 


 

6

投稿方式及进度安排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5日17:00。

2. 4月8日,完成作品评审,向社会公示。

3. 4月11日,公示结束,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发布。

 


 

7

相关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入围奖作品及入选奖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及相关应用效果设计、说明、图、方案等的著作权及著作权项下之一切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收到的该等应征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亦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再设计、改编、修改、发表、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宣传、使用等,也有权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他人。入围奖作品、入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在领取奖金前将该作品及相关应用效果设计、说明、图、方案等的著作权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自己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领取奖金后该作者不再是该获奖作品及相关应用效果设计、说明、图、方案等的著作权人,不得自行使用、许可第三方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除向获奖作品作者支付本公告规定的相应奖金外,主办者无需为取得上述权利向获奖作品的作者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4、投稿人递交应征作品,即表示其接受本公告表述的全部内容及条件。


 

 

 

  

联系人:荀莉

电话:010-83900085

邮箱:shuangchuang@cast.org.cn

 

“创响中国”活动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中小企业服务大楼3楼 邮编:43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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