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创政策】关于开展第三批武汉“城市合伙人”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暂无 时间:2017-02-09 访问人数:1626

  

  各园区、有关单位:

  

  现根据《武汉“城市合伙人”认定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武办文[2015]82号)精神,按市委组织部部署安排,第三批武汉“城市合伙人”人才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对象范围

  

  第三批武汉“城市合伙人”分为产业领军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知名创业投资人和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三类,具体申报要求暂参见2015年版武汉“城市合伙人”认定标准(附件附后)。

  凡近三年在东湖高新区自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或与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每年在东湖高新区工作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未入选湖北省“百人计划”、“3551光谷人才计划”(或“黄鹤英才计划”),且符合城市合伙人认定条件的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均可由东湖高新区推荐。

  

  二、申报流程

  

  1、登陆武汉城市合伙人网站www.whhhr.gov.cn点击“加入武汉城市合伙人”按钮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底。

  2、城市合伙人服务中心将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的人才企业,接城市合伙人服务中心通知后,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人才办,由东湖高新区组织部推荐至市委组织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悟

  联系电话:67886032    67880180    67880155

  电子邮箱:donghu3551@vip.126.com

  附:武汉“城市合伙人”认定标准(2015年版)

  

  东湖高新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武汉“城市合伙人”认定标准(2015年版)

  

  一、产业领军人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对我市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推动作用;在汉自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或与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每年在汉工作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包括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等三个层次。

  

1

  (一)国内外顶尖人才

  

  拥有国际一流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或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够推动新兴产业从“0”到“1”的跃升,给我市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世界级顶尖产业创新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见说明一)获得者;

  2、中国及发达国家两院院士(见说明二);

  3、中央“千人计划”顶尖人才;

  4、近3年世界500强企业(见说明三)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5、近3年世界品牌500强企业(见说明四)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6、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7、其他相当层次的产业领军人才,包括:

  (1)国际上行业领域内最高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

  (2)部分领域科技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两院院士,如:印度、乌克兰等;

  (3)近3年世界500强企业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技术研发、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2

  

  (二)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

  

  拥有国内外领先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或创新项目填补国内外空白,能够引领我市产业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央“千人计划”专家(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

  2、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3、近3年中国500强企业(见说明五)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4、近3年中国民营500强企业(见说明六)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5、近3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见说明七)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6、其他相当层次的产业领军人才,包括:

  (1)拥有的专利或技术成果国际先进,符合国家鼓励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并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世界顶尖青年创新家(见说明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专家;

  (3)近5年获得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金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主要第一、二、三完成人;

  (4)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或“重大项目基金”资助项目主要负责人;

  2)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要负责人;

  3)担任过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

  4)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部门或地区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3

  

  (三)省市级产业高端人才

  

  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创新成果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

  2、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含“3551光谷人才计划”)入选者;

  3、其他副省级城市以上人才工程(见说明九)入选者;

  4、其他相当层次的产业领军人才,包括:;

  (1)拥有的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并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3)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湖北省编钟奖、武汉市黄鹤友谊奖获得者;

  3)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中国IT年度人物奖获得者;

  (4)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项目课题组主要负责人;

  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3)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4)获得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类资助的人才;

  5)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6)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高端项目计划的入选专家;

  7)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

  (5)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二、知名创业投资人

  

  在国内外投资界具有较大影响力,且在汉开展创业投资活动的各类投资人或创业投资机构负责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福布斯》(见说明十)“全球最佳创投人”、“中国最佳创投人”上榜者;

  2、《福布斯》“中国最佳创投机构”、“中国最佳PE投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3、清科集团“中国创业投资机构50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50强”、“中国天使投资人10强”上榜企业(见说明十一)的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4、在汉新设(迁入)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规模不少于1亿元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人;

  5、当年在汉主投项目不少于5个、累计投资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人;

  6、其他相当层次的创业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负责人,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认定。

  三、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在汉创办科技型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或与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的高校院所青年科技人才、海外回汉留学生、国内外知名大学毕业生等,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央“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人选;

  2、国家、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见说明十二)决赛奖项的青年人才;

  4、国内外知名大学(见说明十三)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

  5、其他相当层次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包括:

  (1)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来汉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青年人才;

  (2)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来汉创新创业的博士后人员;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

  (4)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

  1)担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2)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常规项目计划的入选专家;

  3)获得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4)国际著名工业设计红点奖的设计概念奖;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须为专利设计人);

  (5)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6)获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前3名奖项的青年人才。

  说 明:

  

  一、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包括: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费米奖、盖尔德纳奖、贝克勒尔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

  二、中国及发达国家两院院士,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等。

  三、“世界500强”即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

  四、“世界品牌500强”即由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编制的品牌排行榜。

  五、“中国500强企业”即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每年发布的“中国最大500家公司”。

  六、“中国民营500强”即全国工商联每年评选的“中国最大500家民营企业”。

  七、“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即自2013年开始,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每年对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并开展互联网业务企业的年度发展数据进行综合排序和分析评价而且产生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

  八、“世界顶尖青年创新家”即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技术评论》(Technology Review)杂志自1999年起每年进行的世界顶尖青年创新家的评选活动——TR35的入选者。评选领域包括医药、计算机、通讯、电子及纳米技术等,35位入选者年龄均在35岁以下,其研究成果正在改变我们的世界。

  九、“其他副省级城市以上人才工程”包括: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天津千人计划;河北百人计划;上海千人计划;江苏双创引才计划;南京321计划;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杭州521计划;宁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双百计划;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万人计划;济南市5150引才计划;青岛300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广东珠江人才计划;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深圳孔雀计划;山西百人计划;安徽百人计划;江西赣鄱英才555工程;河南百人计划;湖南百人计划;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广西“八桂学者”计划;重庆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四川百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甘肃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宁夏百人计划;新疆天山英才工程;陕西百人计划;西安5211计划;云南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辽宁千人计划;沈阳“凤来雁归”工程;吉林千人计划;长春“百人工程”等。

  十、《福布斯》(Forbes)是美国一本福布斯公司商业杂志,以金融、工业、投资和营销等主题的原创文章著称,该杂志因其提供的列表和排名而为人熟知。创投领域的国际国内知名排行榜有:“全球最佳创投人”、“中国最佳创投人”、“中国最佳创投机构”、“中国最佳PE投资机构”等。

  十一、“清科集团‘中国创业投资机构50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50强’、‘中国天使投资人10强’”即由中国领先的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综合服务及投资机构——清科集团每年评选发布的相关领域排名靠前的投资机构或个人。

  十二、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挑战大赛等赛事。

  十三、“国内外知名大学”即英国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200名的大学。

  

主办单位: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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