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10月起全国范围实施 办证时间缩短半月

来源:暂无 时间:2016-08-08 访问人数:1115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五证合一”自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按照《通知》要求,改革将全面实现“五证合一”,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未来“五证合一”将会大大缩短办理证照的时间。

  “五证合一“缩短办证时间 

  新的“五证合一”办证模式,采取“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份证照”的流程:首先,办证人持工商网报系统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新设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携带其他纸质资料,前往大厅多证合一窗口受理;窗口核对信息、资料无误后,将信息导入工商准入系统,生成工商注册号,并在“五证合一”打证平台生成各部门号码,补录相关信息,同时,窗口专人将企业材料扫描,与《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联办流转申请表》传递至质监、国税、地税、社保、统计五部门,由五部门分别完成后台信息录入;最后打印出载有一个证号的营业执照。办证模式的创新,大幅度缩短了办证时限,企业只需等待2个工作日即可办理以往至少15个工作日才能够办结的所有证件,办事效率得到提高。而且所有证照办理手续费全免,所需费用均由财政买单。

  “五证合一”改革过渡期至2018年1月1日截止,此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五证合一”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对企业来说,实施“五证合一”减少了办理证照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对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而言,“五证合一”也增强了对企业的有效监督,弥补了过去部门间信息交换不畅的短板。

  对于,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可及时获取企业登记信息,进一步抓实数据源头,为推进全民参保、提升统计精度、开展大数据监管与服务等工作夯实了基础。

  工商部门也能够从统计、人社部门拿到企业的相关信息,便于监管。据了解,整合后,统计部门需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获取的核实结果、统计调查获取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人社部需提供企业参加社会保险险种、人数、参加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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