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五批“黄鹤英才计划”和2016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从即日起正式启动申报工作。
2010年,为对接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黄鹤英才计划”,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和产业领军人才,以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随后,为对接国家“万人计划”,培养支持武汉本地各行业优秀人才,我市又启动实施了“黄鹤英才(专项)计划”,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在科技、高技能、现代服务、企业家、城市建设、农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十大重点领域遴选培育约3000名本地优秀人才。
“黄鹤英才计划”目前已实施4批,共引进闫大鹏、欧阳晨曦、刘天罡、赵国成等229名产业领军人才带成果、带资金、带项目来汉创新创业,产出了万瓦激光器、人造血管、生物炼油、智能无人机等多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支持了中科网络、宝德机电、金运激光、长联来福、世纪金桥、易瓦特、利德测控、马应龙药业、爱迪科技等9家上市企业,以及唯特特种电机、凯迪思特科技、承光博德、天罡信息、世城集团、振海科技、科利尔等7家上市后备企业。引进人才项目所在企业的年主营收入、主营?滴窭蟆⑵笠的伤暗戎副暝谙钅渴凳┢诩涠急3至轿皇陨显鏊佟?/p>
“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目前已实施2批,共遴选支持495名本地优秀人才,入选人才均为各行业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岗位能手,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形成了180余项国家、省、市级科研成果,同时通过主持项目实施、课题研究、创办工作室等“以才育才”,带动行业领域人才培养、团队建设,进一步优化了我市人才结构,有效盘活了人才存量。
去年,我市再次领全国之先,提出并实施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涵盖了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是我市重大人才发展战略。至此,我市形成了以“城市合伙人”计划为统领,以“黄鹤英才计划”(“3551光谷人才计划”)、“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等为支撑的人才工程体系,共同谱写创新引才育才政策“多重奏”,最大限度释放人才红利。第五批“黄鹤英才计划”和2016年度“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的实施,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才创新创业热情,为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提供人才支撑。
(武人才)
武汉市第五批
“黄鹤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武汉市2016年度
“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申报公告
一、对象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来汉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具体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2大类。
(一)创新人才
是指在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创新能力,拥有的科研成果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国内外相关学科、行业领域有较高影响;
2、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入选后在汉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在?汗ぷ魇奔洳簧儆?个月。
(二)创业人才
是指掌握核心技术,在汉领办、创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企业管理工作经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产业化发展潜力;
2、是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主要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企业成立5年以内(注册时间为2011年6月1日以后),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二、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申报人及用人单位按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或行业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或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
1、申报人登陆“武汉城市合伙人网”(www.whhhr.gov.cn),下载填写《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申报书》,提交学历学位、有效身份证明、工作或创业经历、主要成果及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向所在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或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申报。
(二)主管部门初审。各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受理人才申报,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申报意见。
1、各区(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填写规范、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
2、对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组织申报人及用人单位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
3、各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初审和平时掌握情况,提出推荐申报意见,集中向市委人才办报送。
(三)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办对各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报送的人才项目进行集中审查,会同工商、税务、科技、社保、知识产权、银行等部门,核实人才项目的产值、销售收入、利税以及职工社保缴纳等情况,确定参评人才名单。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申报书。
2、有关附件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海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2)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
(4)在海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新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创业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企业实际成立不足3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3、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
4、第五批“黄鹤英才计划”申报人选简表。
四、支持政策
1、对入选“黄鹤英才计划”的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金资助。
2、入选“黄鹤英才计划”的创业人才,可认定为武汉“城市合伙人”,享受武汉“城市合伙人”产业领军人才政策待遇,相关财政资助资金不重复享受。
五、有关事项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组织开展“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高端人才集聚工程”申报评审工作,入选人才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统一管理。
2、同一人才不能多头申报,中央“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黄鹤英才计划”(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工程”),以及其他副省级城市以上人才工程已入选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张分别装订,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第五批“黄鹤英才计划”申报人选简表无需装订。
4、请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文档内容应保持一致。
5、请各区、市直有关单位、用人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6、申报工作于2016年7月15日截止。
联系人:陈金枝、高勇
联系电话: 027-824027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
一、对象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国国籍,为我市相关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在聘在岗人员,或在汉领办、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管理创新能力,在国内外相关学科、行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强影响力;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拥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的创新产品(项目);
(四)符合各专项计划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实施步骤
(一)推荐申报。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人选推荐工作,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参评人选推荐意见,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5日。市委人才办统一审核后,确定进入评审阶段的人员名单。
同一人才(项目)不能多头申报、重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市“黄鹤英才计划”(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工程”)以及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入选人才不再申报专项计划。
(二)集中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根据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需要进行考察核实程序的专项计划,由相关承担部门组织实地考察。
(三)确定人选。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研究提出本专项计划拟入选人才初步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
(四)培养管理。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与入选人才及用人单位,签订资助协议,落实资助经费和支持政策。建立“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人才信息库,对入选人才进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解决入选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人才或项目执行情况监测和中期评估、绩效评估。
三、支持政策
(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入选人才颁发《“黄鹤英才(专项)计划”入选证书》。
(二)为入选人才提供5万-3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专题研究、项目实施、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配套经费支持。
(三)优先推荐入选人才申报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以及参加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符合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武汉“城市合伙人”,相关资助资金不再重复享受。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管理、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入选人才制定落实相关培养支持政策。
四、有关事项
(一)“黄鹤英才(专项)计划”相关文件和表格资料可从“武汉政务网”(www.wuhan.gov.cn)、“武汉组织工作网”(www.whzg.gov.cn)、“武汉城市合伙人网”(www.whhhr.gov.cn)以及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指定网站下载。
(二)市委人才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东、刘俊,联系方式/传真:8240109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各专项计划承担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黄鹤英才(科技)计划
科技创新: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陈达,联系电话/传真:65692132/6569201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科技局网站:www.whst.gov.cn。
科技创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陈欢,联系电话/传真:85771625/8577935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人社局网站www.whrsj.gov.cn。
2、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程向宇,联系电话/传真:8574147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人社局网站www.whrsj.gov.cn。
3、黄鹤英才(现代服务)计划
现代服务: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处,联系人:陈勇涛,联系电话/传真:8279612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发改委网站www.whdrc.gov.cn。
会计: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王丽娟,联系电话/传真:8573430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
4、黄鹤英才(企业家)计划
民营企业: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彭晓涛,联系电话/传真:8531691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经信委网站www.whec.gov.cn。
国有企业: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联系人:李全安,联系电话/传真:8286442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国资委网站www.whgzw.gov.cn。
5、黄鹤英才(城市建设)计划
市城建委政治处,联系人:吴社华,联系电话/传真:83330842/8333083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城建委网站www.whjs.gov.cn。
6、黄鹤英才(农业)计划
市农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周毅,联系电话/传真:6568323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农委网站www.wuhanagri.gov.cn。
7、黄鹤英才(文化)计划
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人:李翥,联系电话/传真:8240256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委宣传部网站
8、黄鹤英才(教育)计划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联系人:万仞,联系电话/传真:65608487,?缱佑氏洌篬email protected],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
9、黄鹤英才(医疗卫生)计划
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李振西,联系电话/传真:8569094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卫计委网站www.whwsjs.gov.cn。
10、黄鹤英才(社会工作)计划
市民政局政权处,联系人:张芳,联系电话/传真:8576506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民政局网站www.whmzj.gov.cn。
中共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武汉“城市合伙人”计划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7日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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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