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自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起5年以内的大学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2人(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可在创业地社区领取或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人应为法人)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6、申请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三、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申报。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向创业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四、办理依据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1号)
查询网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whrsj.gov.cn)
五、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向社区(街道)申报
社区(街道)受理申报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报区人社部门
区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
送区财政部门
区财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