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专项补贴的申报通知各孵化器、有关单位和企业: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武新管〔2014〕10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东湖高新区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科技创业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且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以下的初创型人才企业(以下简称“3551初创企业”)。
二、补贴范围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办公租赁、财务中介、法律中介及猎头服务费用。每家企业享受相应补贴不超过3年。
三、补贴内容1、办公租赁费用补贴对入驻留学生创业园、生物技术科技企业孵化器、光谷海外人才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经东湖高新区认可的72个孵化器、创新型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名单附后)的3551初创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办公租赁费用,给予50㎡房租全额补贴,50㎡-100㎡部分给予房租50%的补贴,要求企业未享受东湖高新区同类房租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平米每月最高补贴伍拾元(¥50元),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伍万元(¥50,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2、财务中介费用补贴对在东湖高新区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附后)提供财务中介服务的3551初创企业,按实际发生的财务中介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每月最高补贴贰仟元整(¥2,000元),每家企业享受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贰万肆仟元(¥24,000元)。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3、法律中介费用补贴对购买经高新区认可的法律中介机构提供的法律中介服务的3551初创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法律中介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伍万元(¥50,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4、猎头服务费用补贴对购买经高新区认可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提供的猎头服务的3551初创企业,按实际发生的猎头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项补贴总额不超过伍万元(¥50,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1、办公租赁费用补贴各3551初创企业提交附件1《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办公租赁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2《申报科技创业办公租赁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纸质版,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016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办公租赁协议、费用发票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等材料至孵化器盖章确认后,由各孵化器汇总提交至人才办。
2、财务中介费用补贴各3551初创企业提交附件3《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财务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4《申报科技创业财务中介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与在东湖高新区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产生的费用票据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2015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至相应事务所盖章确认后,由各事务所汇总提交至人才办。
3、法律中介费用补贴各3551初创企业提交附件5《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法律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6《申报科技创业法律中介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产生的费用票据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等材料至相应事务所盖章确认后,由各事务所汇总提交至人才办。
4、猎头服务费用补贴各3551初创企业提交附件7《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8《申报科技创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版,与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人才的到岗证明材料、产生的费用票据复印件以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等材料至相应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盖章确认后,提交至人才办。
五、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同时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联系人:李华刚、周阳
联系电话:027-67880050、67880155
附:1、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办公租赁费用补贴申请表
2、申报科技创业办公租赁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
3、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财务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
4、申报科技创业财务中介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
5、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法律中介费用补贴申请表
6、申报科技创业法律中介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
7、东湖高新区2016年科技创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申请表
8、申报科技创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情况汇总表
9 、2016年科技创业补贴财务中介名单
10、2016年科技创业补贴孵化器名单
东湖高新区人才办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