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地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也密集发文旨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5月份以来,国务院7次提及并下文要求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意在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优化资源配置。
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规范同业、信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只收费不服务的坚决取消。同时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用。
7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要求,要促进“脱实向虚”的信贷资金归位,更多投向实体经济,有效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7月14日,国务院经济形势座谈会再度强调,有效降低融资和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7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听取国务院出台政策措施推进情况。会议强调,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尽快见到实效。
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等十项措施。
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明确了职责分工,要求金融部门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此外,今年以来,多部委也数次下文意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4月11日,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4月25日起,央行分别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2个和0.5个百分点,此举被市场称为“定向降准”。
6月16日,央行宣布对部分金融机构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为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6月3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从中扣除包括小微企业贷款在内的六类贷款。
银监会今年也曾发文,要求增加“三农”信贷资金来源,具体包括制定实施“三农”专项金融债政策、探索建立资金回流农村新机制等。银监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设置了“两个不低于”的“硬杠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与此同时,银监会表示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从6个方面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包括加强金融服务价格管理,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过高的担保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