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出通知,决定集中开展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专项工作,重点整顿规范港口码头服务、口岸检验和查验等工作领域,进一步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外ó稳定增长。
按照六部委的要求,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行为是本次整顿规范工作任务的重点,取消û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依法治理借行政权力¢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
六部委表示,要重点治理相关收费行为,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或强制性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
唐山港集团业务部一λ负责人告诉《ÿ日经济新闻》记者,港口收费标准是由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各区域又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节,整个进出口部分应该如何调控,由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来协商调整。
针对港口码头服务,通知指出,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向外ó船舶、货物、运输车辆提供的经营性服务及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港口收费的规定,严禁Υ反国家规定标准和计费办法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严禁Υ规增设项目收费。 按照六部委要求,在8月底前,各省份要选择本地区1~2个典型口岸,对企业反映突出的不合理经营性服务和收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评估,对本地区整顿规范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工作任务、重点、措施和要求。
在9月底前,对本地区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及收费行为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发现的Υ法Υ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10月底前,形成本地区整顿规范总结材料,包括本地区整顿规范发现的问题及2~3个典型案例、采取的措施、工作成效取消、合并项目及减负金额等、相关政策建议等,上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
按照各部委的要求,各省相关部门要对本系统各业务单λ涉及进出口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δ来要规范收费定价管理,对确需实行*定价、*指导价的相关服务纳入*定价目¼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建立健全进出口环节收费目¼清单、定期监测分析和收费政策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进收费管理透明化、制度化、科学化。(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