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这是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向全体人民交出一份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审议后还将向社会公开,开启了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国有资产的全方位、系统化、常态化监督。
此次提请审议的综合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地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管理工作和改革进展等。
根据报告,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8.5万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50.3万亿元。全国国有企业境外总资产16.7万亿元;
2017年,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1万亿元,负债总额217.3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16.2万亿元。全国金融企业所投境外机构资产规模18.1万亿元;
201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0万亿元,负债总额9.5万亿元,净资产20.5万亿元;
2017年,全国国有土地面积5.05亿公顷,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5.5万亿立方米。
数据显示,2017年,扣除客观因素后,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10.8%。2013年至2017年,中央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由4.3万亿元增至5.8万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从1.2万亿元增至1.4万亿元。
专家表示,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报告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监督,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