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防止PPP异化为新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并列出了入库项目负面清单。这包括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等项目将被清退出库。
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PPP入库项目合计14220个,累计投资额17.8万亿元。我国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PP市场。然而在快速生长的背后也带来不少问题,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日前表示,一些地方把PPP模式简单化地作为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产生了风险分配不合理、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等泛化异化问题,积累了一些隐性风险。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入库:一是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包括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如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其他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情形;二是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三是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
《通知》明确完成时限。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工作完成情况报财政部金融司备案;对于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并督促其于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该地区新项目入库直至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