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称,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因此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支树平介绍,《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30条,总体上可以分为目标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板块,相继回答了提升什么、怎么提升、怎么保障提升的问题。
目标要求方面,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导思想首次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基本原则强调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主要目标提出了1个总目标和4个分目标,总目标就是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分目标对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分别提出了提升要求。
主攻方向方面,瞄准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细化成8个重点领域,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这些领域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主要举措方面,提出了提升质量的七大主要举措,包括质量攻关、质量标准、质量创新、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质量品牌、质量共治7个方面,其中有很多实招硬招新招。还单列一部分强调“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快构建高水平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及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为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制度法规、财税金融、人才教育、质量激励、组织领导五大保障。这些措施非常全面,也非常具体,许多都是开创性的。组织领导是个大保障,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加强宣传动员4个方面内容,特别强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支树平认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研判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包括质量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蕴含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这是我们坚定不移走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一个战略举措。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是以质取胜、强国圆梦的重大行动。
第二,这是我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一个战略举措。提升质量是转型升级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和抓手。盯住了这个突破口,抓住了这个抓手,就会把我国经济推向中高端。
第三,这是我们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一个战略举措。要通过提升质量来改善供给,着力打造“中国制造”物美价廉的金字招牌,不仅满足国内消费需求,而且也能得到更多国外消费者的青睐,更深更广地纳入全球供给体系,从而实现更高质量的供需平衡。因此,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真正的利国利民之举。
专家表示,质量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场“持久战”,为此,需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同来推动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建设质量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