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西等多地再出企业减负措施

来源:暂无 时间:2015-05-14 11:07:37 访问人数:1187

  在密集的稳增长政策下,地方开始推出了针对企业减负的措施,以缓解企业受到的经济下行的冲击。

  新疆、广西、湖北、山西等地均已出台了降低企业税费的措施,除了物流相关的费用得以取消或下调以外,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价格调节基金开始渐次取消。

      多地再出减负措施

  近期各地纷纷出台对企业的减负措施,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其中新疆近期发布了乌鲁木齐局关于降低铁路货物运价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要取消大宗货物综合服务费。对乌鲁木齐铁路局管内发运的番茄酱、白糖、家电、石材等152类批量零散货物实施议价;对钢铁、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等大宗品类实行“竞争性一口价”,实行运费下浮。

  同时对焦炭、金属矿石、钢铁及有色金属等10大类货物,运价保持在2014年价格水平,暂不提高。

  广西近期以降电价清收费为突破口,对企业实施减负。从4月20日起,对全区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平均降低6.34分/每千瓦时。从5月1日起,对全区所有工商业用电户,暂停征收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1分/千瓦时)。此外,广西提出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

  另外,山西也出台了类似的各种减负措施。这包括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取消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暂停征收临时占用绿地费、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行阶段性优惠等。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各地陆续出台减负措施,是因为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成本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首席经济学家陈乃醒指出,相对大企业和高新科技产业,经济下行压力对中小企业的冲击更大,在劳动力短缺、企业招工难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机械化程度低、生产技术落后,面对的困难更大。

  除此之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小企业实际贷款融资年融资利息在10%左右,甚至更高,而各种收费则无疑加重了成本。

  因此,陈乃醒表示,减负主要在中小企业上,地方可以实施定向的减负措施。

  在此轮出台的减负措施中,上述山西的减负措施中包括了与中小企业相关的多种收费的停征,广西则是对小微企业实施了税收优惠。

      价格调节基金渐次取消

  而继去年12月1日起,国家将煤炭、石油、天然气的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征收,且开始资源税改革后,越来越多的行业和地区开始将取消其他价格调节基金作为给企业减负的措施。

  除了上述山西停止征收价格基金、广西发改委取消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以外,湖北地税局也发文称, 从2015年1月1日起,停止向社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015年度已经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按所属年度确定)按规定退还纳税人。

  对此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 目前一些行业发展不景气,取消价格调节基金应该会成为今后的趋势,以后可能会全面取消。

  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目前主要是各地在征收。

  比如根据《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45号),该省从2011年10月1日起向社会开始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包括娱乐业、旅店业、饮食业、烟草、酒类、化妆品、成品油、电力、燃气、热力、通信等行业。征收标准按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1%确定。但是由于餐饮等行业属于微利行业,曾引起很大的争议。

  价格调节基金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物价较高时,价格调节基金可以用于增加供给,平抑物价,同时补贴低收入者,但是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存续争议仍很大。

  “取消价格调节基金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益,虽然这个基金会回到企业,但是这个收来再补贴回去的过程是比直接不收的效率低的。”林伯强说。

  山东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段治平则指出,价格调节基金仍有必要,只是如何为调控手段可以具体研究,例如在煤炭过剩时,应该用缩减产能的办法对行业调控。段治平还指出,国家价格基金不能直接补贴企业,而应该作为利息补贴,这样可以使得资金越滚越大,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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