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月5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协常委会获悉,武汉深化国企改革的《意见》已正式敲定,将于近期下文。国企领导人“去行政化”、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均为改革亮点。《意见》提出,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将有新变化——管好资本、不管经营,放活国企,并将列出权力清单。武汉将分行业组建2至3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国有出资企业行使国有股东职责。
同时,该市将拟定多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案,每个企业拟定一个政策。路径包括,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上市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项目。
根据目标,今年武汉将全面完成出资企业公司制改造任务,2至3年内各级次企业90%以上实现产权多元化。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企业,灵活采取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形式持股;竞争类企业不设国有资本持股比例限制。国有资本加快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低效经营的领域。
鼓励民间投资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融资租赁等形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引入社保基金、保险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参与国企上市、并购重组。力争2016年国有上市公司达到10家以上,2020年达到30家以上。
对于此前被质疑为“摆设”的董事会,《意见》提出强化董事会的核心地位,企业经理层除总经理外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深化企业领导人“去行政化”改革,建立董事、监事及经理人市场选聘机制。
值得期待的是,《意见》允许员工个人出资入股或以投资公司等方式持股。这一改革将在转制科研院所、工程资讯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率先推行。鼓励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以现金、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出资参与企业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