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有效管控涉农贷款风险,阳新县昨出台涉农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出资2000万元,为符合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县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贷款提供风险补偿。
首批合作银行为农业银行阳新县支行。县财政局在合作银行启动涉农贷款发放业务后,向风险补偿专户中一次性注入2000万元风险基金,合作银行须按风险基金额度放大5倍的规模对领导小组推介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涉农经营贷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款人单户额度最低为5万元,最高为300万元。合作银行在涉农贷款的回收中,对经多次上门催收或法律途径等方式下仍产生的逾期贷款,经涉农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批准后,可动用风险基金对逾期贷款进行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