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法院构建协作机制
诉讼材料异地接收 立案标准更加统一
今后,在武汉“1+8”城市圈任何一市的法院立案,其他8市的法院均可实现诉讼材料的异地提交和接收。7月16日,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咸宁、仙桃、潜江、天门9市法院,就构建司法协作机制,在汉签署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创新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和依法行政等领域,整合司法资源、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区域内法院间多层次多领域司法合作,为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在诉前调解方面,武汉城市圈9市法院将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大力推进在线调解,强化系统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共同打造武汉城市圈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同时,加强优秀调解人才共享,带动调解员整体素质提升。
在立案方面,武汉城市圈法院进一步统一立案标准,确保立案范围、立案程序、立案流程等诉讼服务规范一致。当事人要求跨域立案的,协作法院将接收诉讼材料,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等实现网上跨域立案,并及时通知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将进行在线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审核后依法予以立案。
在审判工作中,除了强化法律的统一适用,9市法院将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对涉及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的案件,特别是涉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产业协同等重点合作领域的案件,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对跨行政区域管辖案件的鉴定、评估实行名录共享、结论通用。
今后,9市法院将提高异地执行网络化协助水平,加大异地执行协助力度。同时,还将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联合惩治力度。
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还包括了涉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临空经济区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等多个专项协议。(袁超一、王田甜、陈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