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条关于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解读。为更好的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那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是什么?如何申请呢? 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是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专项资金。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黄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郑丽霞:一是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企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没有失业人员,三是按规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提升职工技能。 我市从2009年开始执行稳岗补贴办法,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失业保险缴费额的20%至40%不等拨付。2013年湖北省重新制定了《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办法》,将补贴最高标准从40%提高到50%,最低标准为20%,并将实施资金拨付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额挂钩。 黄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郑丽霞: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占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拨付,但补贴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具体我们以某企业为例,假如2014年,该企业年度工资总额为392万元,当年缴纳失业保险费11.76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大于或等于工资总额的1%,即3.92万元,那么该企业可获得稳岗补贴11.76×50%=5.88万元,则该企业可获得“稳岗补贴”5.88万元。(文章来源:黄冈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