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首届湖北改革奖表彰名单进行公示,由湖北省科技厅报送的“湖北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获评首届湖北改革奖(项目奖)。
2013年以来,湖北省科技厅先后推动出台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简称“科技十条”), 按照“实惠归个人,荣誉归学校,利益归社会”的原则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收益分配机制进行了突破性改革,对激发科技人员或研发团队的创新动力具有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了创新湖北建设。“科技十条”出台至今,湖北省内高校院所已累计新出台相关政策细则48项,成功转化成果948项,创办企业304家。2016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927.73亿元,登记技术合同24848项。
据了解,湖北改革奖由中央批准设立。经省各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和市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名推荐,省改革办、省专家委员会、社会公众网络投票三方评审,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产生了首届湖北改革奖表彰名单。(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