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宜城两地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奖励办法

来源: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时间:2017-05-24 09:09:32 访问人数:1088

  近日,襄阳市枣阳和宜城两地出台了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重点对科技成果转化实行后补助奖励,扎实推进“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省科技厅自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了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计划3年组织3000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省内企业转化扩散。该工程实施以来,得到了全省各地的积极响应,纷纷出实招、求实效,荆楚大地掀起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热潮。为调动各地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北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奖励性补助项目组织方案》,对科技成果转化目标完成率排名前60%的县区科技局,通过安排科技项目的方式给予奖励。

  枣阳、宜城两地积极响应省科技厅的政策精神,行动快、措施实。如,枣阳市制定出台了《枣阳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实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对列入省科技厅成果转化目录的企业,除省科技厅的奖励外,枣阳市政府给予5万元的配套奖励。宜城市政府出台了《宜城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针对科技创新平台、专利、高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奖励,对列入省科技厅成果转化目录的企业,宜城市政府将给予3万元的配套奖励。(徐元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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